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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

摘要

贵州河流处在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上游交错地带,有69个县属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是长江、珠江上游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

正文

水文 贵州河流处在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上游交错地带,有69个县属长江防护林保护区范围,是长江、珠江上游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全省水系顺地势由西部、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分流。 苗岭是长江和珠江两流域的分水岭,以北属长江流域,流域面积115747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6.1%,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洪州河、舞阳河、锦江、松桃河、松坎河、牛栏江、横江等。苗岭以南属珠江流域,流域面积60420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百分之35.0,主要河流有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打狗河等。 人口民族 截至2014年末,贵州省常住人口为3508.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2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1403.57万人,增加78.68万人;乡村人口2104.47万人,减少72.86万人。城镇人口占年末常住人口比重为40.01%,比上年提高2.18个百分点。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817.91万人,女性人口1690.13万人。全省人口出生率12.98‰,比上年下降0.0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18‰,提高0.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0‰,下降0.1个千分点。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省份,全省共有民族成份56个,其中世居民族有汉族、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满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等18个民族。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省人口超过10万的有汉族(2191.17万,占62.2%)、苗族(429.99万,占12.2%)、布依族(279.82万,占7.9%)、侗族(162.86万,占4.6%)、土家族(143.03万,占4.1%)、彝族(84.36万人,占2.4%)、仡佬族(55.9万,占1.6%)、水族(36.97万,占1.0%)、白族(18.74万,占0.53%)和回族(16.87万,占0.5%)。 2009年末,贵州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9%。全省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占全省的30%,县级行政区划单位46个,占全省的52.3%;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国土面积9.7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5%。还有253个民族乡。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了多姿多彩的贵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