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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宣传个人的东西都是错误的收藏

致王任重

贺龙

1964年11月25日

任重同志: 这次出国回来,看到洪湖县委宣传部十月二十八日来信,要我对《洪湖革命史》(初稿)提出审查意见。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五八年,据秘书说,以前也曾发来一本,但一直没有给我看过。 从他们的来信看,这本书对于肃反的叙述是有错误的,如胡慎己、潘克鲁(即潘家宸)就不是特务,而是被错杀的。书的内容我没有看,只翻了翻前几页,发现我一张照片,并登了一九五七年该县要我为烈士纪念碑题的词这些宣传个人的东西,都是错误的。 编写革命史,应该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不应该片面强调哪一块根据地的作用。中共党史,中央已决定组织编写。我看洪湖革命史就没有必要再去编写了。 一九五八年编印的这本《洪湖革命史》不知印了多少本,发给了哪些人?我建议省委督促他们一律收回销毁。 现将洪湖县委宣传部的来信和两本书都附给你,请你处理。 此致 敬礼 贺龙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信解析

贺龙从“两把菜刀闹革命”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都生活和战斗在洪湖地区。在这里,他创建了洪湖革命根据地,领导那里的穷苦人民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不朽的功勋。1964年,洪湖县委宣传部组织人力编写了一本《洪湖革命史》,以表达对革命英烈和前辈缅怀以及向他们学习之情。该书初稿完成后,他们给贺龙寄去一本,征求贺龙对该书的修改意见。贺龙阅后,认为这是在为自己树碑立传,与党的禁止宣传个人的决定相抵触,遂写信批评了这种做法,并责令他们将已经印发的该书“一律收回销毁”。当时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任重接到信后,当即批示:“同意贺总意见,省宣传部催办。”这封信充分表现了贺龙元帅功高而不居功的高尚情操,读来十分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