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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绝对不能停办收藏

致胡适

李大钊

7693.0

我还是主张从前的第一条办法。但如果不致“破坏《新青年》精神之团结”,我对于改归北京编辑之议亦不反对,而绝对的不赞成停办,因停办比分裂还不好。 守常

书信解析

1919年五四运动后,陈独秀被捕,李大钊受到严重威胁离京,胡适控制了《每周评论》的领导权。由于他对《新青年》宣传马克思主义非常反感,为此在《每周评论》第31号上发表了题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文章,实际上表明其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李大钊对胡适的言行极为不满,因此写了《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以此为标志,新文化运动统一战线开始走向分裂。 李大钊致胡适的这封信,就是为维护《新青年》的团结,反对“破坏”、“停办”而写的。实际上,1920年9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已改为中共上海发起组的机关刊物,其编辑部的大部分也由北京移至上海,一部分仍留在北京继续出版。这时,上海的《新青年》社与北京的《新青年》社,虽然还经由陈独秀保持联系,但和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却越来越貌合神离了。在《新青年》加强了对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经验的宣传后,遭到胡适的反对。他说:“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即《苏俄》周刊——引者注)的汉译本,故我想另创一个专关学术艺文的杂志。”陈独秀去广州的当天(1920年12月16日),即从上海给胡适发去一封信,谈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胡适在给陈独秀的复信中,强调指出:《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是已成之事实”,“北京同人抹淡之工夫决赶不上上海同人抹浓的手段之神速”,同时提出三个办法:听《新青年》流为一种特别色彩之杂志,而另创一个哲学、文学的杂志;恢复《新青年》“不谈政治”的戒约;《新青年》暂时停办。胡适的意见遭到陈独秀的反对,于是他又给北京《新青年》的同人写信,再一次申述他的“办法”,并请对于此议下一个表决。李大钊的这封信,就是对此问题表明的意见,即坚决维护《新青年》团结的严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