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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的成本不宜超过五斤粮收藏

致孙毅

朱德

1948年2月27日

孙毅同志: 来信及去年作战总结均收到。信中说今年冀中能做到产一千五百万斤硝。如能做到,则生产炸药一千万斤也可能做到;如能做到产炸药一千万斤,今年平绥、平汉、平津各据点、各城市均能拿下,望就此努力,随时报告我。硝可外销山东、太行各区域,成本不宜超过五斤粮,或能更减低成本,更为适宜,公家才能多办,望你注意。如我有便,当随时来你处调查,我是很愿意的。太行及晋察冀两中央局均来此开会,合并以后事更好办了。 朱德 二月二十七日

书信解析

这是朱德1948年2月27日给孙毅的一封信,信中对硝的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指示。1947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6个昼夜的激战,全歼石家庄守敌,解放了石家庄。石家庄战役开创了我军夺取敌军大城市的先例,为我军提供了攻坚战术的重要经验。在攻打石家庄等城市的过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兵、步兵协同作战,大量地使用炸药爆破,用炸药弥补火炮的不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攻城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这一经验出发,朱德抓住冀中地区产硝的特点,根据以前几场战斗使用炸药的数量,要求冀中军区多熬硝,生产出1000万斤炸药,以保证以后进行城市攻坚战的需要。为了调动群众熬硝的生产积极性,朱德还指示要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 这封信虽短,但从中我们可以领略到朱德长远的战略眼光和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