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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哲为党艰苦工作,我可作证收藏

致曹云芳

毛泽东

1956年8月11日

云芳同志: 七月八日的信收到,甚慰。罗哲同志英勇牺牲,早就听到一些消息。一九四五年在重庆的时候,见到张维兄,曾打听你们的下落,他只告知你姐姐王夫人已故,你的情形他不知道。现知你仍健在,并有两个女儿能继承罗哲遗志,我很高兴。罗哲为党艰苦工作,我可作证,当时没有别的证件。恤金由谁领的问题,应由当地政府去作决定,如果决定给继子,不给女儿,也就算了,不必为此去争论。坟墓可由家属修理。现寄上三百元,请你酌量处理。今后如果还有困难,可以告我设法。你见过的两个孩子,一个在战争中牺牲了,一个也已病废。你们在贵阳工作有成绩,向你们致贺。顺祝 康吉 毛泽东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一日

书信解析

1956年7月8日,罗哲烈士的遗孀曹云芳女士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备述罗哲烈士牺牲后她的遭遇。毛泽东看信后,于8月11日给曹云芳写了这封信。罗哲早年曾参加过毛泽东领导的反帝反封建运动,担任过毛泽东在广州举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师、全国农协筹委秘书,一直积极协助毛泽东工作。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赴浏阳组织秋收起义,重新建立湘潭工委,罗哲任组织部部长,遭敌人悬赏,后被捕入狱,壮烈牺牲。毛泽东在延安得知这一噩耗后,非常悲痛,多次打听曹云芳和他们孩子的下落。后经多方了解,得知曹云芳等已去贵阳,并已重新组织家庭,已有继子和两个女儿,心情平静了许多。解放后,毛泽东指示民政部门对烈士遗属予以抚恤和照顾。 毛泽东在信中对收到曹云芳的来信首先表示“甚慰”,既是对烈士的怀念,也是对曹云芳的关心。接着说:“现知你仍健在,并有两个女儿能继承罗哲遗志,我很高兴。”关于罗哲对革命的贡献有无证据,毛泽东说:“罗哲为党艰苦工作,我可作证……”对抚恤金由谁领取的问题,毛泽东表示“应由当地政府去作决定,如果决定给继子,不给女儿,也就算了,不必为此而争论”。且随即寄去300元,请曹云芳酌情处理,并说:“今后如果还有困难,可以告我设法。”对曹云芳在信中问她见到过的毛泽东的两个孩子的情况,毛泽东悲痛地说:“一个在战争中牺牲了,一个也已病废。”毛泽东还对曹云芳他们在贵阳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这封复信,体现了毛泽东对烈士的怀念,对烈士遗属的牵挂和帮助。信虽语言朴实,但神形语外,情系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