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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朝廷烈士墓收藏

省/市/区
贵州省/ 铜仁地区/ 沿河县
历史情况说明
位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界乡小水田村火烧宅。孔朝廷墓,与其妻黄(?)氏建在一起,占地约5平方米,墓碑为其子孔永安(已故)为完成其父亲的遗愿所立,做工粗糙,字虽为阴刻,但又小... 展开
保护级别
未定
使用单位
孔庆能等
遗址用途
其他用途
结论
以上抽查结果属实。
地址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界乡小水田村火烧宅
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5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10平方米
类型
革命遗址
类别
烈士墓
人为损毁原因
年久失修
人为环境情况
距寨子约1千米。
自然环境情况
位于坝坨河畔,四周风景优美。
形成时间
1936年

摘要

位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界乡小水田村火烧宅。孔朝廷墓,与其妻黄(?)氏建在一起,占地约5平方米,墓碑为其子孔永安(已故)为完成其父亲的遗愿所立,做工粗糙,字虽为阴刻,但又小又浅,风化十分严重,字迹漠湖,大多数字已不可能辨认。墓碑左边一列写有竖碑的时间为“公元一九戊午年腊月□□□□”由此可推立碑时间为1979年1月。 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进入沿河,开辟了黔东革命根据地,在沿河境内建立了省、区、乡苏维埃革命政权,红军主力走后,苏区党政军民坚持与反动势力作斗争,长达半年之久。沿河县蛟岩乡苏维埃政府代表孔朝廷,被“清乡队”队长黄仁佑抓去,敌人对他捆绑吊打,“上滚筒”等酷刑,逼他供出红军情况和交出武器,他“死都不认”,因为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于1936年农历三月含恨而死。临终前,他给儿子孔永安留下一份遗嘱: 民国甲戌年,水田坝火烧宅孔朝廷任农会主席代表。红军去后,孔朝廷被黄仁佑吊去,考〔拷〕问朝廷当代表:“你强〔抢〕黄仁佑多少粮食?多少物件?”孔朝廷说:“没有强〔抢〕。”又问:“红军有多少人?”孔朝廷说:“人多我数不清楚。”又问:“枪有多少?”孔朝廷说:“枪有理〔的〕是。”黄仁佑、黄仁照说:“将孔朝廷捆去吊打。要认你们有多少人抢我们的东西。”孔朝廷死都不认。黄仁佑要孔朝廷培常〔赔偿〕捌拾元钢洋,□□□川〔倾〕家破产。孔朝廷身体受伤回来,一半年就死了,死的时间是丙子年三月十二日。死的时喊:“我儿子孔永安你来,我与你说,你把房门关上。我一〔也〕不得好了。我的田地都卖光了,借的钱有五百多吊,每年利息一斗还二斗。孔永安你今后要好好读书。我红军贺团长(贺炳炎)队武〔伍〕很多,他们坚决不提〔投〕敌人的祥〔降〕。孔永安等到我红军回来,你一定要你〔替〕我伸冤报酬〔仇〕。孔永安,你要与土毫〔豪〕斗争下台(斗到底)。永永〔远〕不要忘记,我死之后,你要给我打一个卑〔碑〕。你衣〔依〕准我说,你子孙发达。” 民国丙子年三月十二日 孔朝廷的遗嘱,表现了他爱憎分明,对革命赤胆忠心,同时反映了千千万万坚强的黔东苏区人民对革命必胜的信心和决心。